問:4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對《禁止蒙面規例》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符合基本法。最近英國一些媒體對此大加評論。請問港澳辦如何評價該判決?
答:我們注意到,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于4月9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就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關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訂立緊急情況規例的內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該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這有利于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依法應對處置緊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我想特別指出的是,香港事務屬于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更是違背了他們所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我們對此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