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帶一區”等工作部署要求,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結合《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與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創新交流合作的安排》,現啟動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根據《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及所需證明材料,且保證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牽頭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項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結題的(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
5.?省內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6.?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7. ?違背科研倫理道德的。
(三)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原則上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報,并按具體要求提供自籌經費。
二、評審及立項說明
(一)公開競爭擇優。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進行競爭性評審,擇優支持。
(二)項目庫管理。本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項目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經競爭性專家評審后,按程序報批納入項目庫管理。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申報。
(二)平臺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后轉入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申報;或者由單位科研管理人員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主要負責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三)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其中各地級以上市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應由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審核推薦;其余省直等相關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四)網上申報時間。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6月1日~6月30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7日17:00。
(五)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方式。本指南項目在申報階段不需送交申報書紙質材料,待項目立項后,將合同書(一式6份)與申報書(一式1份)等紙質材料一并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四、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及電話。
1.廣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進中心(項目管理專業機構):
許瑩瑩、盧奕君、袁 ?艷:020-83163863、83163306、83562716
2.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交流合作處(政策咨詢):
何 ?亮:020-81363697
3.業務受理及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綜合性業務咨詢):司圣奇,020-83163838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電話:020-83163930)。
附 件:1. 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
2. 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證明材料清單
3.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高校名單
省科技廳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