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會計服務行業融合發展實踐探索
近年來,粵港澳三地在會計與審計準則、市場拓展、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了廣泛深入的交流合作,實現了會計服務行業創新發展,迎來了加快完善的新機遇。針對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會計服務行業融合發展存在的問題,如會計與審計制度差異、資格互認、三地跨境執業及監管等,本文提出建立會計與審計標準、打造人才新高地、挖掘服務新動能、提升跨境監管效率等對策建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會計服務行業又好又快融合發展。
一、粵港澳三地會計服務業合作發展實效顯著
在廣東和港澳政府及會計業界積極推動下,粵港澳之間不斷深化會計服務行業領域的合作,實現會計服務行業創新發展,受到政府、業界和三地企業的高度關注。
(一)粵港澳政府間積極推動,粵港澳之間實現會計服務行業創新發展
粵港澳會計銜接與合作由來已久。改革開放以來,廣東憑借地緣優勢,特別是珠三角地區成為吸引香港、澳門資金最多的地方,形成“前店后廠”的經濟模式。從那時起,三地開始在會計服務領域進行交流,開展了會計準則體系、會計服務、會計資格等方面的深入合作。粵港澳分別在2010 年、2011年簽署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兩份協議中包含許多與會計銜接、合作有關的內容,三地會計領域的銜接與合作也從非正式轉為正式,由民間走向官方,提升了會計合作水平,推動了三地會計師服務行業規則對接、會計資格互認、人才跨境執業的積極探索。
1.會計與審計制度等效合作。自2007年內地與香港實現企業會計、審計準則的等效互認,隨后雙方有關機構每年都會及時通報會計、審計準則建設及與國際準則趨同進展情況,維持兩地會計及審計準則的持續等效。兩地從2010年12月起,允許12家內地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采用內地審計準則為內地在港上市公司H股提供審計服務,降低企業到對方資本市場融資的審計成本,開啟了兩地資本市場的相互開放和對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滬港通和深港通的順利運作及兩地債券市場的交易,營造良好的會計環境。澳門在2007年也改用適用范圍更廣的國際會計準則。至此粵港澳三地取得了會計與審計準則實質性的等效。
2.會計服務合作。2003 年內地與港澳簽署《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粵港澳三地在會計服務合作上迎來新發展,實現“會計、審計和簿記服務”,延長了港澳會計師事務所臨時執業許可證有效期,放寬港澳會計師在內地的工作經驗限制。在允許港、澳會計師申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時,其在港、澳取得的從事審計業務的工作年限等同于其在內地從事審計的工作經驗。近年來,內地陸續出臺措施鼓勵港澳會計專業人士擔任在粵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取消港澳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持股比例限制,允許其他專業資格港澳居民成為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的其他合伙人。
3.會計資格考試合作。自1994年起,允許港澳臺地區居民和外國籍公民在中國內地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從1999年起,在香港設立考場;從2010年起在澳門設立考場。2005年5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簽訂《內地與香港注冊會計師部分考試科目相互豁免實施協議》,實現了部分考試科目的互免。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聯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構筑粵港澳會計服務融合發展平臺
近年來,粵港澳各級行業協會聯盟不斷深化會計交流合作,搭建會計服務融合發展平臺,積極探索三地行業規則對接、會計資格互認、三地人才跨境執業的路徑。
2018 年12 月,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澳門會計專業聯會共同推動,由廣東珠三角地區9 市與汕頭市的31 家、香港22家、澳門8 家等會計師事務所組成,首創設立“粵港澳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聯盟”,聯盟成員事務所在管理、信息、技術、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優勢互補,滿足三地各類型企業需求,共同服務大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2021年9月,為持續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三地會計服務一體化水平,積極響應國家推進橫琴粵澳、前海深港“兩個合作區”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又與香港上市公司審核師協會、澳門會計專業聯會攜手來自廣東83家、香港53家、澳門15家,共151家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粵港澳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協議,三地有關行業專業協會為戰略協議成員事務所提供合作平臺、建立溝通和評估回饋機制,并定期舉辦專業交流活動。
自2015年起,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吸納來自區域內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機構、企業、高等院校等各界的知名人士,組建會計專業委員會作為三地常設的民間會計交流合作平臺,為促進粵港澳會計服務行業融合發展建言獻策。三地各級行業協會聯盟積極推動大灣區會計服務行業突破發展合作的瓶頸,連續多年舉辦了粵港澳大灣區會計發展高峰論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研討暨合作聯盟座談會、粵港澳高校會計商業知識競賽等交流活動。
(三)區域內政策紅利持續釋放,推動三地會計服務提質增效
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國務院、省、市各層面累計發布230多項支持大灣區建設的政策文件,重點對就業創業、財稅支持、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等領域細化、實化政策舉措,大灣區建設“1+N”政策體系逐步形成。廣東舉全省之力全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效應”充分釋放,也為會計服務行業創造了更廣闊的新需求。
港澳會計專業人士跨境工作更加便利。財政部出臺取消要求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的控制權原須由內地居民持有的限制,且認可港澳會計專業人士在港澳取得的審計工作經驗等同于內地審計工作經驗,符合資格的港澳會計專業人士可成為內地事務所的合伙人。對港澳會計專業人士在灣區實行完全國民待遇,為創業、工作和生活等提供更大的便利。從2019年起,對在大灣區工作執業的“高端人才”,國家給予個人所得稅補貼,會計專業人士也能享受這一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了港澳兩地會計專業人士為大灣區發展服務的步伐。隨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雙區”建設,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有機融合,為暢通人員、貨物、資金、信息等要素流動提供突破口,由此降低企業會計和審計轉換成本,提高財務信息透明度,改善投資“軟硬”環境,助推粵港澳一體化發展邁入新臺階。
會計專業勝任能力提質增效。截至2019年,穗深莞的市場主體總數(666萬戶)已經和長三角滬蘇寧杭(675萬戶)持平,遠超京津冀地區(404萬戶)。大灣區擁有完備的產業發展基礎,是我國產業集聚和多樣化程度最高的區域,產業持續轉型升級,現代服務業與高端制造業快速布局,已初步形成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先導、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此外,灣區作為我國對外貿易最活躍和最具國際視野的區域,與國際商務規則對接,正成為持續引領中國開放型經濟的主要力量。因此,市場主體對會計專業服務需求呈現多樣化,為會計師提供更多機會發揮專業價值、開拓新業務。
目前,廣東省有會計師事務所(含分所)1058家,注冊會計師10804人,2020年業務收入115億元,其中90%的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分布在珠三角地區9市,每年為全省40萬戶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提供專業服務,出具審計鑒證報告27萬余份,涉及專業服務的經濟總量達5萬億元,占全省GDP的50%,為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香港現擁有1900家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注冊會計師有5041人,非執業注冊會計師有40958人。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會計師事務所服務范圍涵蓋傳統的審計、會計和稅務以及管理咨詢、交易支援和公司秘書服務等方面業務,香港會計師精通國際通用的會計規則,熟悉國際金融業務和監管規則,在全球主要資本市場受到廣泛認可,對于跨國企業或跨境域上市企業,香港會計服務具有獨特的優勢。澳門目前有會計師事務所16家,注冊會計師有301人,其中執業注冊會計師有123人。澳門經濟結構較單一,造成博彩業一業獨大,澳門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規模體量偏少,但是隨著大灣區政策落地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發,促使澳門發展特色金融業和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澳門地區的經濟發展勢頭向好,會計師業務需求日益增長。
二、粵港澳會計服務銜接與合作存在的問題與成因
從粵港澳大灣區看,由于粵港澳的歷史原因和制度差異導致三地在會計和審計制度以及會計監管等諸多方面存在不同,限制了三地經濟的充分融合,也抑制了會計和審計治理功能的發揮。
(一)三地會計與審計制度存在差異,增加企業交易成本
1.會計與審計準則大體等效但存在局部差異。內地執行財政部頒布的全國統一會計準則體系(CAS),主要由1項基本準則、42項具體準則和若干應用指南和解釋組成,內地會計準則已實現與國際趨同。趨同是指向國際靠攏,但不等于完全等同,而是在考慮我國經濟環境、法律制度、監管水平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作出差異化的規定。因此,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路線圖》相關要求,目前內地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仍存在一定差異。香港會計準則由香港政府授權的法定組織香港會計師公會制定,包括31項香港會計準則、7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相關會計實務公告及指南。香港會計準則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高度趨同,在國際上獲得廣泛認可。自2007年起,香港地區和中國內地的會計與審計準則實現了等效。2011年在審計準則修訂后,內地和香港確定雙方的執業道德準則同步等效。澳門特區近年已制定及頒發《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法律、《會計準則》、《審計準則》等,總體的規定是與國際標準趨同。澳門會計準則由澳門核數師暨會計師注冊委員會參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制定,但沒有全面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標準,只是選擇性地部分采用。
2.粵港澳三地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規則不同。表現為三地財務報表披露跨度不同。例如內地企業要求以自然年度為報表年度,即公歷1月1日—12月31日,港企的報表年度可由其自行規定;其次是報表披露時間和頻次,內地企業要求每年4月30日前須披露企業上年度報告以及本年度第1季度報表,8月30日前公布中期報告,而香港企業對季度報表沒有披露要求,僅需披露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在財政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披露,中期報告在財政年度結束后3 個月內披露。澳門屬于微型經濟體,財務報表只包含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并不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此外,三地的會計準則具體處理上存在計價方法的選擇、資產減值計提的差異以及關聯方交易側重點的披露等細節差異。由此增加了粵港澳三地企業交易成本。
3.注冊會計師審計規則適用受到慣例和經驗的約束。珠三角地區9市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為主,業務結構呈現單一性、同質化特點,會計服務對象以本地為主,極少具備開展跨境會計服務的能力。香港會計專業服務發達,在國際化會計服務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與國際通用的會計規則和商業運作接軌,但是目前會計服務跨境執業存在不少的政策障礙。比如在實踐中,如果企業跨境融資仍需按照不同的準則準備兩套財務報告。
(二)粵港澳三地會計專業資格難以互通,形成會計服務壁壘
1.跨境域服務的壁壘仍未有效打破。當前,粵港澳三地會計專業人才執業資格互認機制不健全,不利于三地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合作和會計人才跨境執業。整體來看,呈現“四個不匹配”,即三地行業融合協同程度與大灣區規劃目標不匹配、行業創新能力與大灣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匹配、行業數字化水平與大灣區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行業國際化程度與大灣區國際灣區定位不匹配。
2.區域內會計師事務所業務間難以融通。雖然按照《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及其補充協議在廣東先行先試政策的推行,港澳會計機構及人員進入內地的壁壘雖有所降低,如允許港澳會計師事務所臨時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至5年,但是其出具的審計報告只可做參考使
用,在內地不具法律效力。由于港、澳辦公樓宇租金較貴、人力資源成本高,使得港、澳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明顯高于內地,這也構成了港澳事務所打開珠三角地區市場的障礙。
(三)會計專業服務呈現“碎片化”,賦能大灣區發展不足
1.粵港澳三地在經濟制度、產業結構、行業制度體系和行業發展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三地注冊會計師行業分屬廣東省財政廳、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3個不同的行政主管單位,導致行業政策措施在政策制定背景、調研對象范圍、內容編制基礎上受到較大影響。行業內對大灣區共同體意識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行業政策規劃高度,缺乏從灣區層面出發,對行業政策措施進行統籌性思考。珠三角地區會計師事務所普遍規模偏小、市場競爭力不強、國際化水平不高,行業集群效應較弱;在香港,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占據了主要市場份額,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同樣普遍規模偏小,加上三地事務所存在信息、業務、人脈交流不暢通的瓶頸,業務拓展能力受限,會計服務呈分割狀態,對三地企業在大灣區的便捷投資和運營服務不到位。
2.會計專業服務能力供給不足。隨著大灣區數字經濟業態的比重越來越高、變化越來越多,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促進會計服務技術方法的創新,互聯網技術推動審計業務模式的變革,要求不斷地改進提升會計服務行業組織管理和服務質量。非財務報表內因素對企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例如平臺、流量及粉絲等非財務報表內項目,已成為某些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此背景下,以更具系統性、結構化及多維度的形式來鑒證并呈現新經濟業態下的會計真相,而大灣區會計服務業務中主要還是傳統的審計業務,業務占比約60%,稅務、咨詢等高附加值的業務比重較低,對企業在新業態下提出的專業服務范圍和綜合服務能力供給不足。
(四)粵港澳三地法律法規體系不同,會計跨境監管難度大
1.粵港澳會計跨境監管制度區別度較大。三地存在三套會計監管體系、多個監管主體,會計監管的差異性明顯大于會計與審計準則的差異,對跨境經營企業實施會計監管對接難度更大、標準要求更高,既不利于人員、貨物、金融服務在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也不利于建立跨境監管信息共享及溝通協調機制,阻礙三地對企業跨境經營及融資實行一體化的便捷服務。
2.會計跨境監管呈現多頭管理模式。內地會計行業監管主要表現為以政府部門監管為主導,以行業自律管理為補充的多頭監管模式,財政部門負責會計行業的政策制定和監督管理,行業協會負責監督會員執業情況和職業繼續教育,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主要負責管理企業的上市、債券或股權資金募集的核準及企業財務和非財務信息的披露。而港、澳兩地會計監管架構相對簡單,香港會計師公會為香港會計與審計規則的制定者,以自律監管為主,自2019年10月起,由香港特區財務匯報局對上市公司審計機構進行全面監管;澳門核數師暨會計師注冊委員會是澳門會計行業的法定監管機構,隸屬于澳門特區財政局。
三、深化粵港澳會計融合發展的對策建議
形成三地認可的會計與審計標準體系,降低跨境營商的財務信息成本,減少甚至消除大灣區內會計審計準則的差異,有助于三地會計服務行業的融合和協同發展。
(一)推進大灣區會計與審計標準體系建設,實現融合度躍升
1.制定統一標準體系,實現和保持會計與審計準則等效。珠三角地區與港澳的經濟發展水平愈趨接近,文化同根同源,具備實行統一會計與審計準則的基礎。建議成立大灣區會計與審計準則協調機構,統籌指導大灣區內會計與審計準則的協調統一,成員由三地監管部門、行業自律協會、專家學者及企業代表組成,逐條比對三地的會計與審計準則、法規、核算科目以及報表披露事項的差異,不斷模擬測試、融合,最終形成一套符合三地經濟發展要求且與國際趨同的會計制度和審計規則,降低灣區內會計和審計信息交易成本。
2.強化互聯互通,促使會計與審計準則等效互認成果落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市場對會計專業服務的需求,運用大數據、云會計等新技術,強化大灣區內會計審計標準體系共享,實行會計信息互聯互通,提升企業財務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促成會計與審計準則等效互認成果落實到跨境投資環境、資本市場融通、經濟貿易交流等方面,為會計服務行業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發展。會計專業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軟聯通”,對構建灣區現代化產業體系和促成市場國際化起到重要作用,從而實現整體利益共贏。
3.借助區位、政策和資源優勢,開拓國際化專業服務。經濟全球化促使會計、審計標準日益趨同,粵港澳應共同參與國際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制定,持續提高會計和審計實務處理的國際化水平。粵港澳會計界只有深度參與到國際會計與審計標準的制定中,會計服務行業才能更好地吸納國際通用的會計審計理念、標準規范和技術方法,與國際商業運作規則一致,為推進粵港澳會計服務行業的融合發展提供有效的評價標準和基準方法,助推大灣區與世界經濟實現便捷有效的貫通。
粵港澳大灣區已成為國際化的前沿陣地,三地應堅持推動大灣區會計準則和審計執業標準的實質性等效,三地會計師事務所應充分利用大灣區的國際化優勢,有實力和條件的事務所要積極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將拓展國際化專業服務市場作為會計服務行業做強做優的標志。支持會計師事務所主動對接灣區各類企業,通過加入國際會計網絡、在境外發展成員所,服務企業“走出去”和外資企業“引進來”。發揮專業優勢,宣傳對外投融資相關政策,在“一帶一路”戰略下拓展海外市場業務。在審計業務之外,還要重視國際稅務咨詢、財務咨詢及并購重組等國際業務需求,提升在這些領域的專業化咨詢服務能力。
(二)完善會計資格互認機制,打造大灣區人才新高地
1.優化人才集聚機制,健全三地會計專業資格互認。進一步完善粵港澳會計專業資格確認辦法,由于三地會計與審計準則實質性等效,具備執業資格互認的良好基礎條件,建議借鑒律師行業的實踐做法,允許持有內地或香港、澳門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專業人士,經專門培訓及考試后可在大灣區內執業,推動粵港澳三地會計資格全面互認,方便三地會計師事務所在大灣區跨區域開展會計服務。
依托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財政部關于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若干財政措施落地生效。加強大灣區會計師事務所在人才、技術、業務等方面的務實合作,鼓勵珠三角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在港澳設立分所,為灣區企業“走出去”提供財務、稅務咨詢、風險控制等高端服務,推動港澳會計網絡“引進來”在珠三角本土化經營,促進會計行業與國際接軌。
2.建立會計人才庫,打造大灣區專業人才高地。把握大灣區戰略定位、發展方向,按照國際化、數字化、管理型、復合型的人才標準,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注冊會計師能力框架,著力建設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尤其是在領軍型注冊會計師人才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政策對高端會計師人才的引進,重點引進具備國際視野、扎實的理論基礎、精通多個標準規則并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的領軍型人才,發揮關鍵少數的帶動作用,引領大灣區會計師整體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形成大灣區會計專業服務人才集聚高地。
建議聯合粵港澳三地專業教育機構推動設立以培養行業國際化、數字化復合型人才為主的大灣區會計學院,重點打造既有理論高度又熟悉實務應用的國際化復合型會計人才,深化區域內高端人才培養,為建設世界一流灣區提供專業人才支撐。推出大灣區跨區域免修制度,實行內地與港澳地區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學時學分互認制度,允許三地注冊會計師免修一方的繼續教育。促進粵港澳三地青年注冊會計師相互交流,吸引更多青年才俊到灣區事務所就業任職。
(三)搭建三地協同新機制,挖掘灣區服務新動能
1.搭建融合交流平臺,持續深化務實合作。在政府層面的推動基礎上,粵港澳地區會計行業協會和各類合作聯盟單位應大膽探索、主動創新有效的合作交流方式,不斷打造更多更好的融合發展平臺,切實加強大灣區行業的協商、協調、協作。拓展粵港澳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協議,依托粵港澳會計專業委員會等專業機構推進三地同行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推動在人才、技術、業務、資源等交流合作,加快灣區三地會計行業融合發展步伐。探索建立灣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服務平臺,提供事務所在灣區執業政策查詢、信息咨詢等便利。加強與港澳會計師專業團體等的合作,繼續深化與港澳地區會計師行業在市場準入條件、執業資質認可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搭建粵港澳會計從業人員的交流平臺,舉辦灣區高端論壇與業務交流活動。支持三地深度參與會計領域國際治理,持續加強會計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反映三地會計行業共同的主張和訴求。
2.發揮大灣區科技優勢,賦能會計服務行業創新。粵港澳大灣區已成為中國乃至全球最重要的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應用中心,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創新要素極具集聚優勢。廣東地區的高科技企業達8萬多家,區域內擁有兩家國家級的超算中心,大灣區電子信息產業已達萬億級規模,大灣區國家創新中心也正在建設。大灣區信息化和數字化技術的更迭、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大灣區創新戰略催生了對粵港澳注冊會計師的信息化和數字化能力需求。粵港澳會計服務行業應當把握會計服務創新升級的新機遇,在推動會計信息化的過程中要更加注重加強頂層設計,提升信息處理、數據分析、決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體而言,透過市場化和多邊合作研發等方式,探索適合粵港澳會計服務行業信息化建設的新路徑,共同參與到信息化建設的新實踐。如信息化與數字化審計平臺的建設、信息化與數字化下審計模型的搭建、審計工作中數據分析技術的植入等,探索將信息化數字化技術應用于審計系統架構搭建、函證、審計交付和風險管控等各業務流程中;應了解信息化與數字化技術下新興事物的審計策略,如對移動互聯網時代與企業價值密切相關的數據、流量等新興因素應采取的審計策略;應了解信息化與數字化技術下的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如云計算與信息化安全管理,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化建設與網絡安全。
3.支持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推動大灣區會計服務業一體化合作。會計服務業的核心主體是會計師事務所,建議由粵、港、澳三地政府牽頭,選取各地骨干力量,成立大灣區會計師事務所,通曉三地政策和標準,可以在整個灣區范圍內執業,打造會計師事務所灣區執業樣板間并發揮出示范性作用,帶動事務所拓展跨區域業務,推動三地人員、標準、政策的融合。在現有三地法律框架下,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提高協同效應, 在信息、資源、人才、業務、技術等方面開展合作,促進行業人才在粵港澳三地實現高度融合,把握大灣區建設政策窗口期,積極探索以注冊會計師行業作為高端服務業的先行試點,在政策支持下突破機制壁壘。著力探索實施如執業互認、準則互通、人員互通等方面的融合措施,探索建立大灣區統一標準和指引。一要加強信息共享,推進務實合作,促進資源整合,加強協議成員內部政策溝通、業務信息和市場信息共享。二要推進合作便利;三要組織人員交流,通過互派專業人員考察、學習、培訓等,積極開展人才交流。四要聚焦業務拓展;五要深化技術協作,共同探討、研發現代審計等新技術,加強專業能力建設。
(四)建立相互信賴合作機制,提升粵港澳會計審計跨境監管效率
1.形成行業協同效應,推動相互信賴的會計監管合作機制。會計審計跨境監管合作涉及會計、審計準則、立法體系、監管職能等技術及制度性問題,兼顧各方關切,建立相互信賴的會計監管合作機制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優化審批業務流程、便利申請手續,調整市場禁入措施,全面提高灣區會計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推動建立誠信法治的灣區營商大環境,穩定港澳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進入灣區發展的信心。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自我服務及自律管理作用,形成會計服務業行政管理及行業自律管理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的監管協同效應。
2.加強跨境會計監管常態化協調機制,注重解決監管執行不到位問題。建立粵港澳跨境會計監管的實施、監督和常態化運行機制,形成監管“組合拳”。加強跨境會計監管信息共享,建立起三地會計監管相互信賴的互認機制,減少重復監管、提高監管效率。例如,加快出臺相關細則,允許粵港澳三地會計監管機構跨境調取粵港澳大灣區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基礎資料,便利三地會計監管機構跨境收集會計監管信息,降低監管成本;推行三地會計監管機構互派交流任職制度,協調三地之間的跨境會計審計監管主體關系,解決監管的缺位和盲區,逐步實現三地會計監管標準的一體化,從而實現監管最優化。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市場對會計專業服務的需求,運用大數據、云會計等新技術,強化大灣區內會計審計標準體系共享,實行會計信息互聯互通,提升企業財務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促成會計與審計準則等效互認成果落實到跨境投資環境、資本市場融通、經濟貿易交流等方面,為會計服務行業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發展。會計專業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軟聯通”,對構建灣區現代化產業體系和促成市場國際化起到重要作用,從而實現整體利益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