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科金15條”!依托四大平臺促粵港澳三地科技金融互聯互通
2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這15條政策措施在日前舉行的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被首次公開提及,又被稱為“科金15條”,涵蓋創業投資、銀行信貸、融資擔保、科技保險、跨境金融等方面。根據《實施意見》,廣東將加大科技金融領域改革創新力度,積極爭取國家關于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相關試點。
推動創業投資機構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實施意見》力圖打造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接力式金融支撐的綜合服務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推動創業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廣東關鍵技術領域和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鼓勵社會資本聯合國家和省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公益資助+股權投資”模式,支持原創核心技術、前沿顛覆性技術突破并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同時,要拓寬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支持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財子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通過出資或開發相應的長期投資產品等方式,為創業投資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為提高科技領域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廣東將依托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促進粵港澳三地科技金融互補、互聯、互通。對于境外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資廣東省內創業投資企業和符合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廣東還將進一步滿足凈資產規模較小科技型企業的跨境融資需求,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規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為加大科技金融領域改革創新力度,積極爭取國家關于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相關試點,《實施意見》提出,爭取廣深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盡快落地,在財政、土地、人才等方面加大對試驗區建設的支持,積極探索覆蓋科技創新全鏈條和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融資需求的新模式、新機制、新路徑,并適時將成功經驗在粵港澳大灣區內推廣。爭取國家支持,探索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展不以債轉股為目的的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業務。
同時,《實施意見》強調要吸引創業投資機構和高端人才來粵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在當地新注冊的創業投資機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按一定條件給予適當補助,吸引境內外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人才在廣東落戶。加大力度引進創業投資高端人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科技金融要覆蓋企業
“全生命周期”
《實施意見》中,多次提及科技金融要覆蓋企業的“全生命周期”,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加快發展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對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在防控風險基礎上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業“首貸率”,規范發展“科技人才貸”;對成長期科技型企業,結合擴大生產需要加大項目貸款投放,規范開展供應鏈金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對成熟期科技型企業,強化綜合金融服務,鼓勵通過并購貸款支持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
同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科技信貸規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服務科技創新納入戰略規劃,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實現科技型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業務允許范圍內和風險可控前提下,為符合條件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等提供更多長周期、低成本資金支持,與財政引導性投入資金形成合力。
在健全科技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完善科技信貸風險補償管理制度,根據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及不同生命周期發展特點調整優化貸款風險分擔比例和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