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深化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持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企業高水平“引進來”、高質量“走出去”營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推進粵港澳重大平臺建設
深化與港澳規則機制“軟聯通”
一是深化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改革創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3月1日正式封關運行,經“一線”橫琴口岸通關人數超101萬人次、車輛超10.3萬輛次;稅收政策紅利惠及粵澳兩地。南沙落地期貨、航運、數據三大交易所,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揭牌運作。橫琴、南沙放寬市場準入措施發布實施。前海出臺全國首部投資者保護條例,積極推進與香港開展金融和法律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全國首家“雙牌照”境外銀行順利落戶。河套與香港園區共同聚焦生命科學、信息科學、材料科學三大領域,形成若干科創平臺及產業集群。
二是市場一體化水平逐步提高。“灣區社保通”“港澳藥械通”“跨境理財通”“政務服務跨境通辦”等標志性事項落地實施。圍繞食品、中醫藥、養老等領域制定發布183項“灣區標準”。自“澳車北上”“港車北上”政策實施以來,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港澳單牌車突破200萬輛次。
三是要素跨境流動更加高效便利。率先實施人才往來港澳簽注便利化舉措,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橫琴積極探索構建金融“電子圍網”系統,推動合作區金融市場開放。深入實施簡化科研樣本出入境等5條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先行先試政策。
支持企業“引進來”“走出去”
促進外資外貿提質增效
一是支持企業高質量“引進來”。出臺“招商引資20條”“制造業外資17條”,根據廣東省產業布局編制新型儲能、新一代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招商地圖,為各地科學招商引資、錯位發展提供指引。舉辦中國-海合會經貿合作論壇、世界粵商大會等重大活動,2023粵港澳大灣區全球招商大會達成項目859個、總金額2.24萬億元。依托省領導聯系跨國企業直通車機制,加強對重點外資項目的服務保障,幫助外資企業解決用地保障、環評審批等實際問題,推動跨國企業在粵投資項目加快落地見效。
二是助力企業高水平“走出去”。出臺“穩外貿8條”“加工貿易13條”等政策,舉辦高交會、中博會、“粵貿全球”等系列展會,廣交會出口成交額440億美元、展覽總面積和參展企業數量均創歷史新高。六大進口基地首批32個項目建設全面啟動,商品集散和資源配置能力進一步增強。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建立中歐班列業務快速協調機制,2023年,中歐班列共發運1269列、增長31.2%。
三是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推進“組合港”“一港通”拓點延線至57條,實現廣州、深圳“樞紐港”港口和大灣區內河碼頭“支線港”間信息互聯互通、海關監管互認,平均壓縮貨物堆存期超60%,降低物流成本近20%。在全國首創跨境安檢前置,出口企業在東莞 “一站式”辦理海關通關和安檢手續,通過海運直接運輸到香港機場,全流程縮短至1天內,通關等綜合成本降低30%。根據高精尖設備、科研用特殊物品、供澳冰鮮水產品等各類商品特點,量身定制便利化通關措施。2023年,跨境電商進出口總額突破8000億元、占全國超1/3。
完善涉外糾紛解決機制
為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出臺《廣東自貿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規定當事人可自愿選擇國際公約、慣例及域外法律調解商事爭議。聯合港澳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發布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范規則,推動出臺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超過80名律師成為特邀調解員。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等平臺。
二是優化涉外法律服務體系。打造橫琴、前海、南沙國際法律服務區,吸引國際高端法律資源,目前前海已集聚六大類172家法律服務機構,橫琴國際仲裁中心、橫琴國際商事調解中心揭牌運行。大灣區累計落地21家粵港澳聯營律所,超過380名港澳律師領取(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跨境綜合法律服務。開展內地與香港跨境破產協作試點,依托“深破通”平臺,實現深港兩地破產管理人在線交流、境外投資機構在線查閱破產投融資需求信息。
三是加強知識產權海外保護。打造案件監測、預警分析、應對指導、能力提升海外維權工作體系,實時監測歐美日韓等熱點地區和重點行業的案件動向,聚焦互聯網、軟件、智能終端、機器人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預警發布海外高頻原告知識產權布局及過往訴訟情況,強化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常態化開展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培訓,幫助企業防御應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