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6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推進數據要素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圍繞探索推進數據產權制度建設、完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構建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提升數據要素賦能高質量發展能力、構筑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發展新范式、保障措施等七方面提出20條具體舉措。
《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廣東省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和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協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初步建成,數據基礎運營體系基本構建,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效益明顯,數據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到2030年,數據要素治理體系趨于完善,數據基礎設施更加集約智能,數據要素流通順暢高效,數據要素市場生態體系多元繁榮,產業數字化轉型邁上新臺階,數字產業化水平顯著提升。
完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健全數據全流程合規與監管規則體系,建立數據流通和交易規范及監管規則,開展數據質量標準化體系建設;統籌構建規范高效的數據交易場所,構建多層次數據要素市場交易體系,推動區域性、行業性數據流通使用,推動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完善體系架構;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培育一批數據經紀人、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促進企業數據、個人數據與公共數據融合流通、提升價值;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基礎運營體系。
提升數據要素賦能高質量發展能力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賦能實體經濟發展與制造業轉型升級,支持面向制造業、金融、能源、科研、商貿、交通、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建立產業數據資源目錄清單和產業集群可信數據空間,推動產業數據進場合規流通;鼓勵打造數字園區,布局算力平臺、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探索園內數據交換和共享;建設數據要素集聚發展區,促進數據要素與智能傳感、大數據、云計算、邊緣計算、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創新;促進縣域高質量發展;構建新型智慧城鄉治理模式,持續深化省域治理“一網統管”建設。
構筑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發展新范式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制,大力推動實現粵港澳三地數據協同與流動規則機制聯通,支持在科技、醫療、金融、教育、文旅、交通、電子商務等領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認證制度、數據出境標準合同規則、安全評估標準等;探索建立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便捷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與交流,探索在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臺,聚焦數據要素的匯聚治理、開發利用、交易流通、安全保障、跨境流動、產業集聚等領域,打造數據要素市場“灣區模式”;推動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韶關數據中心集群建設,探索在特定區域建設離岸數據中心,推動“國際數據傳輸樞紐”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節點建設,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區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支持廣州建設國際信息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