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海運合作迎“利好”!香港海運及港口發展綱領發布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下稱《行動綱領》),從增強港口競爭力、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加強宣傳香港海運品牌和培育人才,以及強化香港海運港口局的支援等四個方向提出具體行動措施,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行動綱領》指出,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制度上的獨特優勢,再疊加自由港地位、普通法制度和簡單低稅制,是具吸引力的國際貿易目的地。
香港的航運服務具有獨特優勢,《行動綱領》指出,多年來,香港發展了多元化的海運服務,例如海事仲裁和船舶注冊。香港具備建設高質量和高效率港口服務能力,不僅能為國際客戶提供服務,還能為大灣區內的客戶提供服務,這些將支持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長遠發展。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在記者會上表示,運輸及物流局會全力打造綠色智慧港口,并從“船”“貨”“地”三方面入手,全方位引領全球各地貨源透過船運使用香港港口,共同應對全球航運業為達至零碳目標所帶來的挑戰。
與此同時,由于香港土地供應有限、營運成本高、距離生產腹地較遠以及大灣區港口強勁競爭力等因素,香港港口業發展面臨挑戰。為增強香港港口競爭力,《行動綱領》提出,香港將繼續加強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物流合作,用好港珠澳大橋,并完善綜合多式聯運網絡,便利貨物經香港轉運。
香港港是粵港澳大灣區內發展最早且高度成熟的港口,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港口的地位和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以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據了解,今年5月,香港運輸及物流局與廣州市港務局簽訂《穗港大灣區港航事務合作協議》,建立雙方港口及航運事務溝通合作機制。2024年,香港將聯同業界前往大灣區其他不同地區,尋求與大灣區其他港口和城市設立合作和交流機制,并聯同業界共同尋找發揮優勢互補的領域,繼續憑借香港自身的獨特優勢,擔當粵港澳大灣區的“超級聯系人”。
為加強宣傳香港海運品牌,吸引培育海運人才,《行動綱領》還提出,香港要在專業服務業的良好基礎上,將香港定位為大灣區的高增值海運服務知識中心,重點關注海事法律、船舶融資、綠色航運等,為選擇在大灣區發展的海外企業提供優質全面的海運服務。具體舉措包括籌劃開展2024年大灣區國際航運論壇的工作;與更多國際海運組織加深合作,持續促進國際組織在香港以及其他大灣區城市籌辦活動;加強與大灣區多間海事學術機構溝通和交流,讓大灣區內海運從業員和學生能在多地接受所需培訓等。
林世雄表示,《行動綱領》為香港海運及港口業的未來發展提供了重要和明確的方向。他表示,未來運輸及物流局會與香港海運港口局攜手合作,按照《行動綱領》的策略和建議行動,與海運及港口業持份者分階段推進各項行動策略,香港特區政府也會持續檢視有關策略的推行進度以及成效,以確保訂立的策略能夠應對市場變化所帶來的挑戰與機遇。